当前位置: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关于移动医疗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院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1
浏览量:
加载中...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关于移动医疗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

院内招标公告

  

根据2017年杨浦区中心医院信息化整体建设计划及目前医院各项业务不断拓展的需求,信息管理中心现对移动医疗工作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具体需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移动医疗工作站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移动医生工作站14台采购项目,包括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总体调试、技术培训、直至验收合格及售后服务(保修5)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4.进口产品厂家须在国内有生产基地,报名时提供原厂在国内的营业执照;

.招标信息公示时间:

201791日至201797日,于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官方网站进行招标信息公示。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如有意参与,请于2017年9月7日17:00(北京时间)前报名,并索取询价文件。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文件索取方式:电话:021-65690520-410  周老师

招标文件发出部门: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信息管理中心。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一正本三副本。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4、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七、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院内招标时间:2017年9809:00 (北京时间),地点:医院第三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与联系人:

递交地址:腾越路450号二号楼617           邮政编码:200090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话:021-65690520-410

 

 

 

 

信息管理中心

2017年829

总院: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200号、腾越路450号 安图分部:上海市延吉东路200号
总院电话:021-65690520 总院传真:021-65696249 免费热线:35900600 投诉电话:021-65690520
@COPYRIGHT 2015 SHANGHAI YANGPU DISTRICT CENTRAL HOSPITAL
沪ICP备13046418号-5 沪卫(中医)网审[2013]第10047号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