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别 | 要求 |
颗粒物防护口罩 | 不限制 | 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GB2626-2019。 2、不带呼吸阀。 |
公示日期: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日
注:公示期内提供产品资料(包含三证、授权书、3年内无违法记录等),交至设备科。
联系方式:65690520转505 联系人:杜老师
地址:杨浦区中心医院(波阳路16号波阳创业园区12栋305室)
下载询价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提交资料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设备保障部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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