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岗位建功,点赞党员先锋”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批示的要求,院党委讨论决定拟开展以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为主线,“岗位建功,点赞党员先锋”为主题的创建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发挥党的先进性,充分体现党员在推动医院发展,迎接三级医院及附属医院的复评审过程中发挥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总院、安图分部及中原分院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一线普通党员。
三、评选标准
1、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比如:定期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等。
3、以强烈的事业心投身工作,业务上精益求精,业务能力出色;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热爱自己的岗位。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活动,在社会生活中起表率作用,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四、评选比例和名额
按党员总数5%左右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额进行推荐,评选出20余名优秀党员。在此基础上通过“党旗飘飘”微信平台点赞,评选出3名最佳人气党员。
五、评选方法及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各支部根据评选要求广泛发动,通过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评选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党员人人知晓,号召全院党员认真积极参与评选工作,按照要求推荐出候选人名单,上报党办。
2、第二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党办将各支部上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梳理汇总,报院党委会讨论。讨论的结果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展板等形式向全院职工进行公示,并组织全院职工参与网络互动投票,评选最佳人气党员。
3、第三阶段(7月上旬):党办将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汇总,再次报院党委会讨论,最终评出3名最佳人气党员。
4、本次活动由党办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落实。初步候选人名单以各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讨论、推荐和提名。各党支部按支部党员总数的5%比例进行推荐,自下而上地广泛征求意见,并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和撰写推荐材料,材料内容不少于500字,要求文字精炼,事迹突出、于2015年6月15日前上报党办。联系电话分机:202。
六、奖励和表彰
1、医院将在下半年党员大会上对评选出的院优秀党员以及最佳人气党员予以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学习“模范党员”等先进事迹的热潮,进一步弘扬先进人物,鼓励党员、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为医院的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