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诊须知
1、门诊挂号单,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2、门诊一楼、三楼、四楼每周一至周五均有挂号与收费,每周六、日在一楼。
3、门诊电子处方,处方开具当日有效,如需要延长有效期,由处方医师注明有效期,但不超过3天。
4、就诊结束后凭医保卡或自费就诊卡到收费处付费,再到药房取药。
5、门诊大病医保、异地医保、转诊证明请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6、残联体检、劳动局鉴定请到门诊办公室办理。
7、招工、驾驶员体检、个人体检请到三楼“健康体检”办理。
8、医疗咨询、护理咨询、预约挂号、取各类报告单请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9、因诊治疾病需要所开具的各类化验和检查于交费后30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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