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接杨浦区卫协通知,本院将开展2014年度中期学分验证工作,为便于验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须是当年6月30日前获得。
2、本年度学分验证必须通过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进行(http://www.shicme.org/),如系统内无该继教对象基本信息及2014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信息,请由学分登记员以科室为单位在7月4日前联系教学管理部,否则无法验证。
3、各位学分验证对象将所参加学习的2014年Ⅰ类学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内容填入《继续教育证书》。
4、各科室学分登记员统一将需验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分信息输入系统并完成自查。
请各科室于7月11日前将学分验证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杨浦区中心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汇总表》递交至教学管理部。
联系方式:张小丽(分机405)、卢芳芳(分机405)
教学管理部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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